于色,他拱手谢恩:“奴才多谢皇上。”
大军入京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,等他从皇宫出来天彻底黑了下。一路急行来到国公府,府门早已上锁。
叫醒门房,得知夫人已经休息,彭春让他不要声张,径直去了外院洗漱。
洗漱过后,他犹豫再三还是去往正院。
原本是不想打扰夫人休息,准备明早儿去正院的,却抵挡不住思女心切。他迫切的想要看看女儿。
彭春脸上有些忧桑,他还未曾参与到女儿的成长中,也不知女儿能不能认出他来。
彭春来的时间也巧,菀凝刚刚吃过奶正玩着自己的手指头。
听见门口有动静她下意识转头,就看到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男人走了进来。
菀凝:……
别告诉她,这大黑熊就是她还未曾见过的阿玛?
不是菀凝对阿玛不敬,实在是彭春的造型颠覆了她对阿玛的幻想。
在她心中,这一世的阿玛哪怕不能像她父皇那样俊美、强大,也应该差不了多少的。
而彭春,身高约七尺,高是够高,但他续着络腮胡子,虎背熊腰,给人的感觉相当粗犷。
不,说粗犷都是客气的,菀凝第一眼想到的是曾经见到过的野人。那些人也是跟彭春一样不修边幅。
见女儿滴溜溜的眼睛看着他,没有像其他儿女小时候那边吓哭,彭春高兴的咧开嘴角。
“这就是阿玛的乖女儿吧。菀凝,阿玛的小宝贝,快让阿玛抱抱。”
菀凝的名字是她还没出生起就取好的,当时不过是随手一取,如今看来女儿确实如她的名字般‘肤若凝脂’。
她不但‘肤若凝脂’,胆子也不小。
身体悬空,菀凝下意识的伸手抓住什么东西。
然后她就揪住了彭春的胡子。
菀凝彭春:……
俗话说‘嘴上无毛办事不牢’。满族人从成年起就开始续胡子,更别说彭春的年纪已经四十多了。
有的人甚至把胡子看的比命都重要。
彭春虽然不会如此,但敢揪他的胡子,无异于在老虎身上拔毛。
至少整个国公府菀凝是第一个。
若换做旁人早就吓坏了,菀凝似乎找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,另一只手也加入进来。她双手并用边拔胡须嘴里还咯咯的笑着。
彭春再次石化。
也不知过了多久,他哈哈大笑:“不愧是我彭春的闺女,有胆色。”
府里那几个小崽子哪个不是看见他像老鼠见了猫,别说拔胡子,说上两句话都战战兢兢,就连增寿都好不到哪里去。唯有这个丫头不一样。
彭春心里清楚,他刚从战场回来,哪怕已经洗漱过,身上的血腥气息犹在,这个时候的他气势最为吓人。
女儿不但不害怕,还敢拔虎须。
这份胆量就值得他喜欢。
彭春喜欢一个人很直接,亲亲抱抱举高高,这是他能想到的方式。当然若是菀凝再大一些他还可以亲自教导识字、骑射。
此时,亲过、抱过,他就想要把女儿举起来。
奶嬷嬷一声惊呼,“使不得,国公爷,格格还小呢。”
奶嬷嬷也顾不得僭越不僭越,她当即把小格格抢了过来。
若不是亲耳听见国公爷夸赞小格格,不知情的还以为国公爷不喜欢小格格想要摔死对方呢。
彭春直愣愣的看着自己空空的手掌,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敢从他手里抢东西,并且还成功了。
菀凝看着他的模样咯咯直笑。
这个阿玛长的挺唬人,就是看着有点傻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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