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二十章 乐队_一个娱乐帝国的诞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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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手比较年轻之外,其余的,都是和宝叔差不多年纪的老头子。

  难怪叫暮色酒吧……

  夕阳红啊……

  方晓和他们一一认识了一下,但因为顾客渐多,人到齐后马上就开始了表演,都没有深谈。

  酒吧的乐队偏爵士风,但不限于爵士,穿插着乐器独奏或者单独伴奏,同样如乔雅丹介绍的那样,水平很高,每一个人都是玩乐器的高手,而且精通的不止一种,像宝叔就吹过萨克斯,敲过爵士鼓,昆哥弹完木吉他又去弹贝斯,李伯只弹了钢琴,但阿达说他还会四五种民族乐器。

  酒吧的气氛很好,顾客大都是三四十岁的中年人,有男有女,有孤家寡人进来的,有成双结对进来的,有喝啤酒的,有喝烈酒的,有专心欣赏演奏的,有低声闲谈的,充满温和守礼的中产阶级气氛。

  “怎么样?”乔雅丹送完一杯酒,拿着托盘,站在吧台前,一边欣赏舞台上的表演,一边轻声问方晓:“是不是很厉害?”

  “确实很厉害。”方晓心悦诚服,问道:“他们都是什么来头?”

  “都是富贵闲人。”乔雅丹一个个的介绍道:“宝叔有两个好儿子,一个在美国,一个在澳大利亚,每个月给他上万美元的生活费;昆哥年轻时候组过乐队,发过专辑,现在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,不过已经不怎么管事了;李伯是包租公,有十几套商铺,除了他们之外,乐队还有几个人,不过今天没来。”

  原来是一些有钱又有追求的老头子……

  方晓哦了一声,他抬了抬下巴,问道:“莎莎姐是做什么的?”

  “莎莎姐你都不认识?”乔雅丹有些奇怪的看了他一眼,说道:“她是《回不去的爱人》的原唱啊。”

  这歌很出名么……

  “我说怎么听着这么耳熟。”方晓遮掩,说道:“原来真是她啊。”

  这时候有人抬手叫服务员,乔雅丹在去招待之前,提醒道:“十点多了,你赶紧回学校吧。我现在很忙,没法送你。”

  “嗯,我这就走。”

  方晓嘴上说走,却没有急着走,而是继续听舞台上的莎莎唱歌——她的声音很特别,低沉醇厚,有点像蔡琴的,但比蔡琴沙哑一点。

  脑子里的那些好歌,需要有好嗓子配合,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……

  乐器好买,乐手好找,好嗓子,就不是想遇到就能遇得到……

  说起来,乔雅丹,许可,施丽琳都是音乐系的,都经过专业的声乐训练,但从没听过她们唱歌,不知龗道她们的歌喉如何?

  方晓如是想着,他和阿达打了声招呼,又对在顾客中穿梭的乔雅丹挥了挥手,走出了酒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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