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十二章 平乱3_战国风云之韩国再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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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堵不同。这是真正的造反!到时候,会有多少私兵追寻自己,真的是一个很大的问题!

  如今,越来越多的消息从桂陵飞快地传到整个东郡、砀郡。关于吃饱穿暖的承诺从来没有哪一任魏王做出过,但韩王却做出了。虽然不排除收复民心的作秀嫌疑,但看新法的政策和对军功的奖励,东郡百姓们第一次觉得生活有了盼头。底层的民众看到了出人头地的希望,饥寒交迫的民众看到了果腹的可能。

  民众也是第一次听说国家、民族这个概念!这个时代的百姓。远远没有产生国家的概念。也或者,对他们而言。国家不过是他们需要缴纳赋税、服劳役、兵役的对象!是上位者代表的势力!国家的灭亡于他们而言不过是寻常的小事。

  无论在谁的治下,反正都要服劳役、服兵役、缴纳赋税,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!对他们而言,真正关心的是自己的切身利益,比如赋税缴纳多少,有无补助!在这方面。韩国做的确实要比魏国好多了!虽然不可否认的是,韩国为了维持这样的国民待遇,付出的代价也是不菲。

  新法第一次触及了国家这个概念,即凡是愿意效忠韩王的,愿意维护韩国新法的。愿意保住自己从新法中获得的利益的,即当按时服劳役、服兵役、缴纳赋税!新法中也第一次提及,国家有义务襄助在他国的国民。国家有义务帮助生活困顿的国人,指导抗灾救灾。总而言之,国家在一个巨大的利益集合体,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角色和地位,但必须遵循法度,为了这个利益集合体的壮大而努力。权利和义务的说法很新颖,但却直入人心。因为大多数人下意识地认为生老病死、天灾人祸都是自己的事情,自己对国家只有义务没有权利!

  对于民族的解释,新法则是笼统的多!大体上而言,新法认为燕、赵、齐、秦、韩、楚六国百姓皆为同族之人,族曰华夏,皆炎、黄子孙矣!我们有相似的文化,共同的先祖,我们知书达理,这是我们和蛮夷最大的区别!

  韩国果决的行动极大地震慑了东郡、砀郡的豪族,在各地府衙对新法不遗余力的宣传下,舆论的风向开始转向对韩国有利的一侧。私兵们发现,和效忠豪族相比,似乎顺应新法,参军立功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!

  因为在地方豪族的私军里面,也有亲疏远近之分。为上位者长期把持大权,根本没留给下层民众晋升的渠道。如果为了自家主子的事情不幸战死,也不过只有绵薄的抚恤,哪里像韩军,无论是伤残也好,战死也罢,都有完善的抚恤制度!战死了,自有国家替自己赡养老人。如果没有战死,只要立下军功,就有财帛、土地、爵位种种奖励!要知道,如果有爵位,哪怕是最低的云骑尉的爵位,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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