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千六百二十四章 母巢_霸皇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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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放在高正阳和敖贞面前。

  他说:“红雪是本地烈酒,适量引用。”

  红雪这种酒配方特殊,算是酒吧里非常贵的酒。就算是九级高手喝下去,都可能会醉。

  酒保不管别人在外面干什么,但他不喜欢自己酒吧里出事。对方又是新人,他当然要提醒一句。

  “谢谢。”

  高正阳端起酒杯看了眼,对酒保点点头,才喝了一大口。

  红雪口感很刺激,略有点辣椒水的感觉。如果放低要求,从七级的层次说,这是一种很霸道的酒。

  当然,这酒不可能让人完全失去意识。只是酒精会让人醉醺醺失去控制。

  敖贞也放下头盔,端起酒杯尝了一口。

  敖贞放下头盔的瞬间,周围响起了一阵压抑惊呼。

  没有别的原因,敖贞太漂亮了。

  就五官气质来说,敖贞很英气。但不是男子那种英气,整个是一种明艳五官搭配英武大气,整个人呈现出的特殊气质。

  从相貌来说,敖贞当然无法和凤轻翎相比。和红日大概的一个水准。

  但是,放到普通人层次,敖贞就真是绝世美女。

  在座的一群佣兵,躲在这里常年都看不到女人。看到敖贞这种美女,怎么能不惊叹。

  光头大汉陈岗都看的有点入迷了,但被敖贞淡然眼神一扫,不知怎么的,就不敢再看了。

  敖贞早年在太极天历练,见识过各种场面。对众人粗鄙也不在意。

  她喝了口红雪就放下了,“难喝。”

  这个评价,让酒保翻了下眼皮。但面对敖贞,他不知怎么也有点心虚。也没敢反驳。

  他只能在心里念叨:“女人不懂酒。”

  高正阳到是不挑,他又喝了两口,“这个地方就别那么高的要求了。”

  众多佣兵在也一旁听了,都是心里嘀咕。这两位语气好大,也不知的什么来历。

  想说点什么套近乎的陈岗,突然感到了巨大压力,他屁股在厚实的椅子上扭了扭,却还是没能说出什么来。

  到是有个山羊胡子的佣兵凑过来,笑嘻嘻的说:“帅哥美女,我们队伍正缺人。加入我们吧……”

  这个佣兵也没敢多看敖贞,自顾在那吹嘘:“我们银狐小队都是精锐。在第一线执行了57次任务,无一失手。这一次,我们正要做一笔大买卖……”

  周围佣兵听到这里,一起发出哄笑声。

  这个银狐小队没几个人,从来不冒险。最喜欢就是躲在后面占便宜。不过,敢在最前线游走占便宜,他们也的确有点本事。

  山羊胡佣兵脸皮到的厚,对周围哄笑毫不在意。他不屑的说:“你们笑个屁,老子就是活的比你们滋润。”

  他转又对高正阳说:“知道当佣兵最重要的是什么,是安全。只有人活着,才能谈别的。你看看这群人,半年就换一批。还笑呢,脑子都不行……”

  最后一句话,山羊胡却压低了声音,不敢被别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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