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两百三十三章 如此卑鄙无耻_神狐大人桃花多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也脆弱,即使后来发现他性格上强势,千凰也未将他当做是大祸害。自以为以后再无交集,如今竟然告诉她,他是魔神。

  魔神,是什么概念,是曾经的魔界之主,是三界中的巅峰人物,和创世神一样,是他人可望不可即的存在。

  这样的人,在此之前,她从未想过与之交集,如今来祸害她一个小女子,千凰既心惊,更觉得愤慨。而且,他还要利用自己伤害莲镜,更让她无法容忍。

  “早知道,我就不应该救你!”千凰悔不当初,是她主动招惹了这个煞神,如今才落得如此境地,甚至还牵扯到了莲镜。没准,上次分手之后,他根本没有离开过自己,一直潜伏在自己的身体里!虽然不知道他为的什么,以他的个性,绝对做不来什么好事。

  弑天冷笑,“你以为,当初你是救了我?笑话,若非看你有点利用价值,我早就在镜天之中将你吞了,还有你那个姘头流殃!”

  闻言,千凰气得连呼吸都不稳,嗓音暴怒,“你枉为魔神,却如此卑鄙无耻,忘恩负义,我瞎了眼才会收留你!”

  弑天眉头一皱,收紧手指,语气骤冷,“闭嘴!”

  千凰瞬间觉得呼吸困难,连说话也不能,只能睁大眼睛,怒瞪弑天。

  说到底,她修魔,再怎么修也修不过这位修魔的鼻祖,且她的魔力被他吸取了大半,短时间也无法聚集功力,如今被他捏在手里,宛若一只待宰的羔羊,脆弱又可怜。

  弑天又将视线转向莲镜,语气狂妄而嘲讽,“你不是喜欢她吗?难道要眼睁睁地看着她死?我乃魔神之体,不死之身,即使你杀了我,封印我,我依然存在!她就不一样了,就算恢复上神之体,也要遵循生死规律,一朝灭了,神魂不再,三界不存,料你天大的本事也找回来了!不过,有这么一个漂亮的上神给本尊陪葬,还是你的心头所爱,本尊觉得值!”

  千凰不太明白弑天的话,却知道他在用自己要挟莲镜,心里很愤慨。

  这个杀千刀的白眼狼,她总有一天要杀了他。

  闻言,莲镜将眉头皱得死紧,放在身侧的手掌也紧握成全。

  他第一次感到进退维谷,无法做出抉择。

  公与私,从前他是大公无私,他可以为了三界而舍个人,舍小我!

  如今的情景,发生在五万年前,莲镜一定毫不犹豫地出手!

  在他看来,千凰死了,他固然难过,也只是少了一个有趣的玩具,再找一个也就算了,牺牲她一人能换的三界的安定,很划算,是她的职责,自己做出这样的选择,无可厚非。

  那时的千凰,在他心中并非是无可代替的。

  如今,却不同了,她说爱他,也和他发生了关系,他心里喜爱她,也许远远没有达到爱的程度,说到亲手杀了她,他却舍不得,乃至于一起这个念头,会觉得

  请收藏:https://m.bqgrr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