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41.第四十一章(营养液破一万的加更)_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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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辈子隔了何止十万八千里,她不太拿手再正常不过了。但是,古往今来,谈恋爱无非就那么些套路,在这方面,叶舒华可以骄傲地说,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,整个大队绝对找不出比她更擅长谈恋爱的同志。

  而非但不冤大头、相反还很有点精明的宋知青,今天突然间大方得令人侧目,上午刚分到的肉,下午就迫不及待送来她家了,肯定是因为好东西要跟喜欢的人分享。

  他已经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没跑了。叶小妹骄傲挺胸,努力撩了宋大哥这么久,也该是时候尝尝肉罐,啊不,是坐收胜利果实了。

  越想越开心,叶福尔摩斯小妹不由向对方投去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。

  宋清徽这时刚蹲下,为了更好地融入他们的烤猪蹄大军。只是叶家三兄妹各占一席,他不好意思挨着叶小妹,就怕忙碌间与她发生肢体触碰,到时清誉尽毁——宋清徽指的是他自己的清誉,男同志出门在外也要懂得保护自己鸭~

  为了避嫌,宋清徽只好挤到叶大哥和叶二哥之间当“电灯泡”,叶家兄弟也很配合的往两旁挪、让出足够的位置,他得以成功加入他们。

  有了属于自己的“根据地”,宋知青颇为安逸的抬起头,就对上叶小妹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眸。宋清徽简直吓了一跳,还没来得及细看她的眼神便收回视线,状似专注的看着火盆上方已经烤出了油的猪蹄。

  反应这么大,是因为宋清徽突然发现,这个位置似乎更不和谐——刚好跟叶小妹面对面,一抬眼首先看到就是她,这还能算避嫌吗?

  宋清徽么得办法,只好“手动避嫌”,尽量不朝对面看过去了。

  只是他的无奈之举,反而让叶舒华更认定了自己的判断。

  哪怕变成了一穷二白的村姑,她也依然还是那个人见人爱的小仙女。叶舒华这下可得意了,因为宋大哥论人品才貌,或是家庭背景,都不比她上辈子的任何一位前任差,而她却不再是那个既可以拼爹又能拼妈的白富美。

  所以轻松拿下这朵高岭之花,叶小妹的成就感前所未有的爆棚了。

  叶小妹一边自我陶醉,另一边又决定不能辜负宋大哥的心意,便十分想当然的冲王翠芬同志提议道:“娘,太好了,我们把宋大哥带来的肉也串几串一起烤了吧,你闻闻猪脚烤着可香了,猪肉自然也不差!”

  今天到底是什么神仙日子,不但有期待了好几天的烤猪蹄,竟然还有烤肉。叶小妹还没得到她娘的首肯,自己已然馋得口水直流了。

  就在这时,王翠芬毫不留情打破了她的幻想,“想得还真美,小宋的肉可不是给你吃的,我给他做碗红烧肉,还得带回知青点的。”

  “什么?”叶舒华彻底傻眼了,世上竟有这样的骚操作,简直颠覆三观。

  难以置信的目光从王翠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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