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百二十七章 私盐开中法_大明求生记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双方进入了“深入交流”,原本运往梧州的阳江余盐全部改运到桂林大圩,谈判的结果每引抽银一钱,数量不限,把现在的沙扒盐场经营权买断,所产每引盐抽取三分银给广东以助军资,一钱为朝廷税收,由大圩盐道衙门收取。这样的话,一引盐的成本不到三钱银,加上运输搬运,人工管理到达大圩也不到六钱银,从大圩分销到整个广西最偏远的地方,盐商再加一倍的话,按一引盐二百斤计,每斤盐只不过六个铜钱。如果在桂林周围的话,每斤盐就是四个铜钱,价格降下来也不是什么好事,如果盐商、大户、靖江王府还是囤积垄断,把这样低价的盐销往到湖南、江西、贵州怎么办?这就要开具一个盐引“凭证”,首先要把盐商固定化,一个盐商指定一个销往地,从大圩盐道衙门交盐钱后会出具一张盐引“凭证”,这张“凭证”上写明了此盐销往县、镇一级所在地,不得销往别处,如果盐商第二次前来就要出具上一次销往当地官府的凭证,证明上一批盐已在当地销售,接下去可购买下一批。如果发现没有当地官府出具的回执,就取消了这个盐商的经营权。

  章子俊很明白这样做漏洞百出,就像当年的开中法,如果不这样做又无其它之法,起码有一个约束,有一个条款可依。如果盐商不通过大圩盐道衙门,收购邻县大量的低价盐,贩运到边远之地,章子俊也没有办法。除了把控广西各地要隘外,最关键还是需要大量的供货。当几千引盐、几万引盐,甚至几十万引盐集中在一地销售,盐不能当饭吃,除了盐商外,一般的百姓也不会囤积。

  目前的沙扒盐场有灶户六十,灶丁二百零六丁,为了多产盐,章子俊决定扩大盐田,招收更多的灶户,建更多的盐田,首先是准备晒盐的场地。

  建滩都在平坦的沿海荒滩上,按一定的滩池数建造。池埂一般高约半尺,建成一个个方形池,面积从上到下每个方池边长一般为8步(每步五尺),滩池由上而下逐个挖低,落差一般为3寸,上下池之间开有池门,用以向下流水。底池下筑坨台,俗称盐坨,以备储盐。滩池周围挖二面或三面大沟,俗称盐沟,以备纳潮储水。向海一面的沟堤,开一水门,设闸以备启闭。其外再开一“潮沟”,直通于海,用以引潮入沟,备盐沟纳潮用。

  盐滩建成后,还要整滩。将池内泥土挖松,晾干,再放入海水泡稀,盐工赤脚在池内将池踩匀,用刮板刮平底池,然后将池内海水排出晾干,用光礅(石制,粗大圆柱形石头)压实压平。

  最重要是建结晶析盐池,当地人采用一些牡蛎、海螺、蛤壳烧碎,磨成粉末状跟一些细沙泥混合后铺在池底压实,等晾干后成为天然水泥地了,

  请收藏:https://m.bqgrr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